2025年5月20日,我单位及鸿雁客运相继收到华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关于租赁协议终止告知函》,华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计划将该处房屋自行使用,打造高标准党校,不再对外租赁。华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为支持地方政府工作,拟将位于华北石油局院内的五普办公楼直接向我单位进行租赁,经考察,该办公楼面积约4200㎡,能够满足我镇日常办公需求,且租金更优惠,位置更为便利,我镇计划与华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就资金问题进行谈判,并启动搬迁。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任志超 | ******学院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于小鹏 |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郭慧娟 | ******事务中心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