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2025年公路工程监理一标段提问回复
项目编号:H1GC25A03G016
提问1:招标文件23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4项要求“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及社保。
请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是否仅需要附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及社保等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及社保等在“(七)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表”后附即可?
回复:“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是仅需要附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及社保等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及社保等在“(七)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表”后附即可。
提问2:招标文件23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2项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而招标文件36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关于投标人业绩评分项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现已更新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请问:对于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前后冲突,是否以“投标人须知3.5.2项”的要求为准,即“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3.5.2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资格审查业绩要求,本项目无需提供资格审查业绩。招标文件36页的业绩要求为评分标准要求,请按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执行此条。
提问3:招标文件23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4项要求“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
而招标文件36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分项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
(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现已更新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请问:对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前后冲突,是否以“投标人须知3.5.4项”的要求为准,无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回复:3.5.4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资格审查业绩要求,本项目无需提供资格审查业绩。招标文件36页的业绩要求为评分标准要求,请按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执行此条。
提问4:招标文件124页“(一)报价清单说明”第11点要求“监理服务费用清单所有报价均按投标费率*该标段施工合同价计入。”
请问:该项说明是否可以理解为“表1 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为“投标费率*该标段施工合同价”填入具体金额即可,其他服务费用清单的各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报,各服务费用清单的金额累加等于“投标报价总计”即可?
回复:表1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计”为“投标费率*该标段施工合同价”填入具体金额即可,其他服务费用清单的各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报,各服务费用清单的金额累加等于“投标报价总计”即可。
提问5: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请问:本项目施工期具体为几个月?请予以明确,否则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二、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所有表格均无法填报。
回复:本项目施工期合同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提问6:因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等表格编制计算需要具体的施工合同期”。而招标文件中监理服务期描述为:“招标文件第2页:2.7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中施工合同期没有明确为具体几个月或者多少日历天。所以提问施工合同期具体数字为多少?
回复:本项目施工期合同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提问7:招标文件中清单报价描述为:“投标文件第124页:11.监理服务费用清单所有报价均按投标费率*该标段施工合同价计入。”此次报价的“施工合同价”是否为“1标段施工合同价为4000万元;2标段施工合同价为5500万元”?
回复:是。
提问8:如因施工合同期不明,投标文件中“监理服务费用清单”部分是否可以不做编辑?
回复:本项目施工期合同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