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东县县城区域雨污混接整治修复工程——三十埠河片区
原项目编号: 2025BFDGZ0119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东县县城区域雨污混接整治修复工程——三十埠河片区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DGZ01191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业绩证明材料中第二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由于中标项目所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年限最早只能查到2024年,我单位提供的类似业绩是2018年中标所以查不到中标结果,但是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应模块对中标通知书进行查验,请问是否可以放中标通知书查验的网址链接及截图并附查询流程? 回复: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供评委进行评审。 2、业绩证明材料中第二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是否可以放中标候选人查询网址链接及截图,因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页面下方系统上传了中标公示文件,但里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内容。 回复: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供评委进行评审。 3.附录5 资质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社保要求是否为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 回复:此处为笔误,系“自2025 年1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企业实力认定结果可以提供联合体成员方的吗? 回复:可以。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4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中项目经理社保要求:自2025 年1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请问,该日期是否应修改为“自2024 年1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回复:此处为笔误,系“自2025 年1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本项目限价金额******4.78元,未明确异常低价具体金额,请问是否投标总价低于******7.82元判定为异常低价? 回复:本项目异常低价金额为******7.83。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建设局 地址: ******建设局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 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5 年 6月 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