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广审批项初字(2025)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建设局 ,招标人为 ******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新建及改造D800-D2000雨水管道13044.1米、污水管道15144.1米及配套设施等,新建提升泵站2座,新增雨箅752个,涵洞2处,新建雨水泵站2座,更换两个泵站的排涝设备,建设排水防涝智慧平台 ,建设地点: 广平县城区 。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最终交付。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2.3计划工期: 5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2年 1 月1日以来承接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及期限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6月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3.15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12日17时30分,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匿名向******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苗佳佳、王思琪 ,联系电话:0310-******、******。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建设局 ,通讯地址: 广平县建设西路29号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项目负责人: 张雪辉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苗佳佳、王思琪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