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阿拉善盟万事达硅石矿年产 30 万吨硅石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阿拉善右旗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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