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度84消毒液及草酸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2025年度84消毒液及草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84消毒液及草酸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华综执采〔2025〕9号。
3.供货地点:华蓥市。
4.供货时间: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5.合同结算总价不超过:93000元(大写:玖万叁仟元整)。
二、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询价的供应商。
公告征集:本次询价采购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纳税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四、技术要求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项限价(元) |
1 |
84消毒液 |
84消毒液每桶质量≥25KG,含氯量>4.5% |
桶 |
400 |
110.00 |
2 |
草酸 |
草酸每桶质量≥25KG,PH值≤4;密度(20℃)g/cm3:≥1.5 |
桶 |
500 |
98.00 |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付款期限:全部供完货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完整的报账凭证后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 100%。
3.验收办法:供应商与采购人严格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以及《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号)文件规定执行。
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6月12日9时00分自行在广安市公共资源网免费下载询价资料,2025年6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现场交至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华蓥市红星路234号)。
2.响应文件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承诺书、报价函、报价清单(详见附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华蓥市红星路234号)。
七、评审原则
1.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
2.采购人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八、成交结果公布
我单位在收到资料后,将于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我单位将于三日内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成交结果。(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1.承诺书
2.报价函
3.报价清单
4.合同文本
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