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州县 2026 ******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肇州县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州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肇州县。
2.3项目概况:农田灌溉与排水、 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4建设规模:预计新建及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共25万亩(具体以项目实际批复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测和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勘测、设计任务,并出具成果。(具体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
2.9招标控制价:按省厅下发的任务指标,以最终批复确定勘测费和设计费的 100%做为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农林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 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网页截图)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网页截图), 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 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 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 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21日 00 时至 2025 年 10月27日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14日0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14日 09 时 00 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 话:******
******服务中心
地 址:肇州县
联系人:廉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