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1001Z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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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12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08-12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漳平市和富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答疑澄清(二)招标项目编号:E************001 致(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2025年07月23日发布的“漳平市和富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001)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下: 1.问题: (1)招标文件中14.5.2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土方(含泥浆、淤泥)及建筑垃圾等外运按10T以外自卸汽车运、运距按5KM计算,商品砼运距暂按7KM计取,中标后不予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 (1)招标文件中14.5.2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修改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土方(含泥浆、淤泥)及建筑垃圾等外运按10T以外自卸汽车运、运距暂按6km计算,商品砼运距暂按7KM计取,最终按实际签证记录的运距结算。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一)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原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一)与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2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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