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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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9,356,304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县城市生活垃圾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文件”是“荣县城市生活垃圾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 一、施工单位人员: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二、设计单位人员:1.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4.垃圾开挖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5.机械专业负责人:具有机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承担的相应专业工作(或提供的资质)对应提供相应管理人员。否则不得分,省外单位提供人员需为入川备案人员,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现变更为:一、施工单位人员: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二、设计单位人员:1.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4.垃圾开挖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卫生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5.机械专业负责人:具有机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承担的相应专业工作(或提供的资质)对应提供相应管理人员,否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形式总价限额,本合同最高结算价不超过签约合同价,设计费为总价合同,工程费为单价合同。 现变更为: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规范和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施工工程预付款分两次扣回,第一次扣回50%,第二次扣回50%。设计费对应的预付款不扣回(直接抵作设计费) 现变更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施工工程预付款分两次扣回,第一次扣回50%(第一次上报进度时),第二次扣回50%(第二次上报进度时)。设计费对应的预付款不扣回(直接抵作设计费)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四、时间要求 (五)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现变更为:(五)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7、原附件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有调整,现重新上传,请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8、原附件未上传“勘察报告”,现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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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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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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