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R001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辰区天穆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已由天津市******************银行投资78.16%,自筹及其他资金21.84%,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8316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天穆片区、刘房子片区:1、天穆片区更新范围153.51公顷,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完整社区补短板包括建筑屋面防水更新、外墙修复、路面翻新修复、配套设施改造加装等;天穆老村改造包括新建聚辰路(顺义道-文庆道)、天吉道(聚辰路-欢辰路)、欢辰路(天吉道-运河东路)3条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新建老村内部路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包括新建天顺道(运河东路-京津路)、庆辰路(天顺道-佳庆道)、佳庆道(运河东路-庆辰路)、顺义西道支路(运河东路-顺义西道)、顺义西道(运河东路-天辰路)5条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新建还迁房规划用地面积3.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6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住宅(包含商业),规划总用地面积7.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2.98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商业总用地面积7.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45万平方米;公服设施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3.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8万平方米。2、刘房子片区更新范围102.21公顷,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完整社区补短板包括建筑屋面防水更新、外墙修复、路面翻新修复、配套设施改造加装等;道路及绿化工程包括新建荣国路(光荣道-龙安道)、龙安道(辰康路-荣泰路)、荣泰路(光荣道-龙安道)3条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改造辰康路辅路人行道,新建公园绿地1处;新建商品房住宅(包含商业),规划总用地面积11.1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3万平方米;公服设施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2.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2.2 ******街道,涉及天穆片区、刘房子片区两个片区。其中******大学,西至辰达路,北至佳宁道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北辰区天穆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基础设施之荣国路(光荣道-龙安道)、荣泰路(光荣道-龙安道)、龙安道(辰康路-荣泰路)3条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二标段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3项。其中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中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燃气工程:最大管径DN300,最大压强为中压,供气量小于10000万立方米每年,4公斤/平方厘米中压燃气管道。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发包人委托的所有工程内容,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总投资额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7年09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0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招标人:******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侧北辰大厦C座14层
邮政编码:300402
联系人:强晓冬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 361 号虹畔大厦 B 座 3层
邮政编码:300110
联系人:许鑫
电话:******
传真:****** 日期:2025年06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唐琳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侧北辰大厦C座14层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 郭庆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北辰区天穆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基础设施之荣国路(光荣道-龙安道)、荣泰路(光荣道-龙安道)、龙安道(辰康路-荣泰路)3条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二标段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3项。其中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中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燃气工程:最大管径DN300,最大压强为中压,供气量小于10000万立方米每年,4公斤/平方厘米中压燃气管道。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发包人委托的所有工程内容,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总投资额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7年09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0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招标人:******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琳(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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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00402
联系人:强晓冬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 361 号虹畔大厦 B 座 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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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鑫
电话:******
传真:****** 日期:2025年06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唐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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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侧北辰大厦C座14层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 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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