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5-230033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双流区防汛机动抢险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3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防汛机动抢险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防汛机动抢险队
******水务局广场路8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一杆旗南街二段29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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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项) | ¥65,000.00 | ¥65,000.00 |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相应修改单、《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344)、《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JT-T-1029)、《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汽车油漆涂层》(QC/T 484-1999)等。服务:公务用车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验收标准:供应商与征集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车辆维修供应商进行抽查。 |
合同金额: 6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16日
履约地点:双流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防汛机动抢险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成都市双流区防汛机动抢险队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