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Z01556
项目名称: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有限公司递补成为本项目中标人。
(一)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1号楼
中标(成交)费率:75%
(二)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
服务范围
第2包:受采购人委托,组建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所中标包内的新建南京至淮安铁路(安徽段)、新建巢湖至马鞍山城际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行政监督。该标段监督服务不含检测内容,但受委托人应协助委托人开展检测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第2包:新建南京至淮安铁路(安徽段)、新建巢湖至马鞍山城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行政监督服务(不含检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督项目初步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人服务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莹,强秀芽,张明,尚琳,郎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2万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赫鹏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
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Z01556
项目名称: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有限公司递补成为本项目中标人。
(一)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1号楼
中标(成交)费率:75%
(二)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
服务范围
第2包:受采购人委托,组建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所中标包内的新建南京至淮安铁路(安徽段)、新建巢湖至马鞍山城际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行政监督。该标段监督服务不含检测内容,但受委托人应协助委托人开展检测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第2包:新建南京至淮安铁路(安徽段)、新建巢湖至马鞍山城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行政监督服务(不含检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督项目初步验收完成。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人服务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莹,强秀芽,张明,尚琳,郎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2万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5年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行政监督(宁淮铁路、合池铁路、巢马铁路)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赫鹏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