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融媒体中心购置地面数字发射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第一标段 | 780000 | 78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质量要求;
5.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