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界山镇界东路提升改造工程补遗书02号
致:各投标人
1. 本工程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0.3、10.4条款为准,《工程量清单说明》由投标人自行修改。
2.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更改为:2025年 8 月 11 日10:00时。
注:本补遗书02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发布的招标资料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以补遗书02号内容为准。招标资料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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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