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远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发改许准字【2025】24号,建设单位为******医院,项目总投资为4123.8785万元(其中:建安费3375.4735万元,工程设计费168.815万元,预备费579.5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卫生院;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建筑面积13024.94平方米,其中1******医院医学影像中心1632.34平方米、心电诊断中心835.16平方米、医学检验中心924.18平方米、消毒供应中心710.93平方米、中心药房437.33平方米,配套建设医疗信息化系统;2******卫生院医疗预防用房220平方米、医疗用房3066平方米、医疗辅助用房705平方米; 3******卫生院医疗预防用房249平方米、医疗用房3452平方米、医疗辅助用房79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6480.52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123.8785万元(其中:建安费3375.4735万元,工程设计费168.815万元,预备费579.59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和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与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核确定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54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天,施工工期为48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担任同类职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配置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改革局,电话******、******。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
9.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投标担保金额:伍拾万元整,(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3)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款,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医院;
地 址:宁远县重华北路1号;
联 系 人:李少武;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1号花园3栋1106;
联 系 人:唐军;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2025年04月21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