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沙县区龙湖智慧体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现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广厦招2025沙013号
2、磋商货物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磋商内容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必须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⑦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或“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到******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西侧204室)购买磋商文件。未经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8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有限公司(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期211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08月08日上午09:00******有限公司(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期211室)。
8、投标人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之前,以书******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9、以上如有变更******有限公司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磋商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公示栏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邮编:365050
电话:0598-******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期204室,邮编:365050
电话:******,联系人:黄先生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金额(最高控制价) | 磋商要求和内容 |
1 | 沙县区龙湖智慧体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1 | 项 | 78000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注:
1、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该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投标时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3、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7.8万元包干(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