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教室、卫生间改造及地下车库操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宛城政采磋商-2025-46-1 | ******学校教室、卫生间改造及地下车库操场维修工程项目 | ******.51 | ******.51 | 是 | ******.51 |
5.2、工期:40日历天;
5.3、建设地点:宛城区;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10)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 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3.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