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浔镇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
答疑纪要(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规定,单项合同额小于500万元,人员配备数量为5人,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施工员和安全员各1人,中级园林绿化技工和花卉工各1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配备人员规模不符合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文件规定。
答:本项目人员配备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施工员和安全员各1人,中级园林绿化技工和花卉工各1人。
注:1、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