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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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80,000.00 元 | 1(件) | 8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21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以下资料每页均需盖鲜章上传。
(一)报价资料;
(二)基本资格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复印件;
(五)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响应文件按照格式制作电子文档并上传资料,未按照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资料模糊不清,将视为无效投标
- (一)交付时间:本项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完成止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委员会(本级)
- 联系人:李川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委员会(本级)
- 联系人:雷雪
-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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