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图木舒克市城市品质提升项目
2.工程地点:图木舒克市。 3.工程总投资:10121.98万元4.建设内容:唐王城路(小海子街-滨河大道段,全长约2公里)、前海街(迎宾大道-叶尔羌路,全长2.4公里)建设内容:两侧的道路景观结构、文化展示空间、城市公园、休息廊、城市小品、儿童活动场所、市民慢行步道、个性坐人顶树池、亲水平台、玩水喷泉、地面浮雕、乔木树阵、室外运动场地、非机动车停车位、绿化结构布置、人行步道铺装、小广场铺装、城市家具布置、绿化部分的植物配置,夜间照明,广播系统等。屯垦纪念广场艺术小品建设。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竣工决算审计 。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 委托之日起至完成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之日止。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酬金: 工程结算审减额*7% (7%为固定计取比例,不上下浮动)
六、人员需求:
咨询人根据具体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服务要求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咨询团队的团队人员的数量为2人(其中财务人员1人)。
1、派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于委托项目相关资质的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担任过类似项目工程结算(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且能够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项目团队(派出项目负责人除外)人员,工程人员需具有于委托项目相关资质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财务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资格
注:要求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单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成果文件盖章页复印件,内容必须有委托人盖章、编制或审核人加盖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章。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完整(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或缺失)的证明材料评审时不予计分。
七、其他
1、参与过该项目预算编制、评审及结算、决算等其他的项目管理服务单位,不得承接该项目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展开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百分比
类型:费率/折扣报价
服务实施地:******街道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21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8-15 16:40:11
采购编号:******932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审计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