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服务中心2025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01 | 武鸣区开展全链条就业服务助力农村“稳就业、防返贫”长效机制建设 | 武鸣区全链条就业服务助力农村“稳就业、防返贫”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内容包括: 1.提供信息更新服务:在指定业务数据平台的现有数据基础上,对试点县(市、区)的服务对象建立“一人一档”务工信息数据,精准摸排农村劳动力务工情况并动态更新,做到基本信息清、就业意愿清、就业技能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收入清; 2.提供“点对点”送工服务:广泛收集岗位供给信息,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协助开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等送工服务; 3.提供职业指导和招聘推介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有针对性地推荐合适的用工岗位,重点引导就近就业、返乡就业、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4.提供职业培训服务:全面引导和鼓励试点对象加强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采取灵活多样、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技能培训; 5.提供创业服务:协助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创业担保政策宣传、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指导其自主创业或返乡创业,并联系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服务; 6.提供失业兜底服务:对因各种原因发生失业的,第一时间开展职业指导、推介工作岗位;对其中有培训意愿的,安排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对其中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或其他失业保障待遇的,第一时间指导申请失业待遇;对想创业的,支持指导返乡自主创业; 7.提供维权帮扶服务:对因各种原因发生劳动保障维权纠纷的武鸣区农村劳动力,第一时间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但不包含法律起诉、律师代理等专业法律服务); 8.协助兑现就业创业奖补政策服务:协助组织或引导脱贫劳动力积极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务工补助等政府补贴、奖励; 9.做好服务站点设置和人员配备:在试点县(市、区)按约定设立就业服务站点;并在每个服务站点常年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到常态有人在岗响应服务 | 196 | 2025年07月 | 按相关政策执行 | 专业人力资源机构要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2.具有较强招聘能力;3.具有职业培训基础;具有较好服务意愿。 鼓励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力资源公司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全链条就业服务市场竞争:1.已在南宁市注册或在南宁市设有属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子公司;2.在南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地区(南宁市、广东省、广西区内其他地市)设有属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子公司或分公司;3.具有较好行业口碑,企业取得国家或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市级及以上服务业龙头企业或人力资源行业领军企业等称号;4.近3个月内自身用工人数(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超过500人:5.近1年内自主(控股或参股)经营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及合作培训机构输送就业或直接安排就业人数超过100人。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