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2025年盐田区公共住房零星修缮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田区政府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盐田区公共住房零星修缮工程。
(二)预算金额:40万元,最终以工程审核造价为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内容
提供盐田区公共住房零星修缮工程,包括:
******************居、唯冠宿舍小区公共设施及公区。
(二)修缮明细:房源零星修缮工程,具体包括:房屋墙面、天花抹灰及面层维修,墙地面维修;各类门窗主材、灶台、厨柜、灯具、卫生设施、阳台栏杆等附属设施维修及更换;管材及配件、电气线路、设备及配件维修和更换;退房维修翻新等相关内容。5个小区公共设施及公区维修维护。
(三)工作内容:包括勘查、维修施工、工程质保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零星修缮工作等。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一)投标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及费用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
(七)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
(八)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评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公告期限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1日
七、投标方式、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7:00。
(二)投标方式:直接送达纸质文件。
(三)投标地点: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室。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6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在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室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
八、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009室
联系方式:0755-******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0755-******
投诉电话:0755-******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25年6月11日17:00前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九、评审评分规则
附件:承诺书
******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