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2023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辽阳市灯塔市佟二堡镇佟二堡村,用地面积为3461.485m2。地块中心点坐标******小学,西至佟二堡村,北至佟二堡村。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坑塘水面,为鱼塘,养殖草鱼),规划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修订)第四章第五十九条规定************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调******************居民进行了访谈,信息整理分析后,对该场地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场地的后续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场地环境污染初步分析,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环境状况能够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灯塔市2023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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