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凤凰山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ZP-2025-040
二、项目名称:相山区凤凰山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部分
成交金额: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相山区凤凰山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涝、排水设施建设、泵站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对排涝泵站进行更新改造等,总投资金额约3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涉及的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 等服务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含协助采购人办理各项报批报审),承担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配合完成主管部门批复(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银行16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话:0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