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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寨市乡等2个乡镇兰家村等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绥宁县寨市乡等2个乡镇兰家村等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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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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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寨市乡等2个乡镇兰家村等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6日

 

项目概况:绥宁县寨市乡等2个乡镇兰家村等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二单元304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729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寨市乡等2个乡镇兰家村等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5]0050

3、采购代理编号:HNXWZB-2025-CG-003 

4、采购项目预算:******.55元;其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先建后补资金******.12元(包含勘察设计、监理及管理等费用),实施主体自筹******.4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响应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批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元)

1

绥宁县寨市乡等2个乡镇兰家村等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绥宁县寨市乡等2个乡镇兰家村等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详见磋商文件

1

******.55

******.55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承诺保证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即项目负责1人、技术负责1人、专职安全员1人,项目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注: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53-20256月任意连续3个月),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响应湘农发【2023】5号和湘农发【2024】94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支持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组成联合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须满足磋商公告第四条3.(1)项规定的资格要求。牵头单位应符合磋商公告第四条3.(1)~(7)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规定。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联合体各成员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除联合体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之外的其他材料需签字盖章的部位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6)评分标准中的资信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2025  07  16 日至 2025  07  23 日,上午 08   00 12  00  15  00  17  30 分(北        

2、地点******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二单元304室)

3、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4)其他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07  29  15 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二单元304室)

、开启

时间:2025 07  29 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二单元304室)

、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响应人认为响应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响应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唐春福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服务中心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29号

3)联系人:唐春福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二单元304室

3)联系人: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  ****** 

6)电子邮箱: ******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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