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洋口镇周新庄村原新林乡政府内1#-16#房屋拆除回收残值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洋口镇周新庄村原新林乡政府内1#-16#房屋拆除回收残值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周新庄村原新林乡政府内1#-16#房屋拆除回收残值项目。
2、招标控制价: 22000.00 元,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3、采购需求:如东县洋口镇周新庄村原新林乡政府内1#-16#房屋拆除回收残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必须在 30日历天内完成,且服从采购单位管理要求(含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一切内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经如东县征收办备案的单位(2024年度备案的如东县房屋征收房屋拆除企业);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 7月1日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7月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
3.3.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6.本工程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邵爱徐
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太阳鑫城1幢
联系人:于冬燕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爱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