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明农规[202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清流县龙津镇寨上庄园生态农场、清流县嵩溪九诺家庭农场、清流县长校镇青水情家庭农场、清流县嵩口镇九龙湾家庭农场、清流县里田乡长发家庭农场、清流县余朋芹口畲乡家庭农场、清流县沙芜乡花已菲家庭农场参与市级优质场评选。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监督电话:0598—******。
******水利局
2025年7月25日
******水利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