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蕉片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以元发改审批【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元区小蕉工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一期新建供水规模1.3万m3/d,建设内容包括:浑配井1座,反应沉淀池1座、V型滤池1座、1000T清水池2座、二级加压泵站(含变配电间)1座、加药间1座、综合楼1座、污泥排水池1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以及厂区内配套的工艺管线、排水管线、厂内道路、绿化、围墙、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安防监控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小蕉片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项目(一期)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及工程全过程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4259万元计算。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60%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62.98万元(最终按财政审核后施工结算造价金额为基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重新计算监理服务费)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三明市三元区注册登记的公司或分公司。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3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3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8.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纸质 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25年 07月 25 日至2025年 08月 13 日(双休、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5 时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有限公司报名(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三明·三元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崇荣路1号沙洲新村33幢一层,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傅工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楼,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小金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