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花甲乡八角加工厂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富宁县花甲乡八角加工厂建设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4.0% 自筹 16.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建设钢结构八角加工厂房 1080平方米,钢结构仓储房 675平方米,砖混结构管理用房 200平方米,晾晒大棚 2400 平方米;场地平整土方开挖 2089.08 平方米、石方开挖1392.72 平方米.土石方填筑 3361.7平方米,场地硬化5818 平方米、厂区绿化276 平方米、砖砌围墙 427 米、排水沟 675 米;购置安装清洗设备、全自动烘干流水线及包装设备各1套。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22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韦宏昊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彭月娟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富宁县花甲乡八角加工厂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28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2 09:00 |
开标地点: | (富宁县)开标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1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设钢结构八角加工厂房 1080平方米,钢结构仓储房 675平方米,砖混结构管理用房 200平方米,晾晒大棚 2400 平方米;场地平整土方开挖 2089.08 平方米、石方开挖1392.72 平方米.土石方填筑 3361.7平方米,场地硬化5818 平方米、厂区绿化276 平方米、砖砌围墙 427 米、排水沟 675 米;购置安装清洗设备、全自动烘干流水线及包装设备各1套。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申请无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2.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4.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的主持设计经验。备注:拟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需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在本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待建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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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