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就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5]FSFW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服务项目(子项一)。
三、采购项目预算: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费用单价为8000元/个。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2025年区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组织开展技术审查。
2.服务内容:包括组织现场踏勘或观看视频资料、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及时督促方案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到位、出具技术评审专项报告等。
3.服务期: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质量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技术评估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出具书面的技术评估意见,并对技术评估的结果承担责任。
5.付款方式:按照评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个数,年终一次性结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6.比价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7.诚实信用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本次采购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子项投标,不能重复投标。
六、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2.发放地点: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11楼1110室)免费领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递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等;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进行胶装装订。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按照《比价采购邀请函》要求的采购内容、成果交付期、质量要求做出响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
2.评审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或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九、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
联系人:曹媛媛
联系电话:******
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7月17日
一审:曹媛媛 二审:杨萍 三审:张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