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昆明市外贸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鼓励昆明市外贸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拟充分调动商(协)会等第三方组织作用,助力企业“出海”抢订单,带领昆明市外贸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规定,本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助力开拓国际市场。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801,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
四、预算资金
15.2万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元整)。
五、购买内容
组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五)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七)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技术能力等,能够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八、采购方式
根******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组织昆明市外贸企业赴南亚东南亚,对接政府部门、当地商(协)会、重点外贸企业等。组织20家(含)以上昆明市外贸企业出访,不少于5家企业签约(含意向采购协议和正式采购协议),共组织2场(含)以上对接会,每场邀请6家(含)以上境外企业参加。
十、公示时限
计划审批后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南楼510室,联系人:吕智宏,电话:0871—******,电子邮箱:******。
十二、评审事宜
(一)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确定为服务机构。
(二)评分从机构服务方案、项目经验、业绩、售后服务、公司相关荣誉、报价等方面作出评审。
十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计划审批后5个工作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 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 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参加单位请来电进行预报名确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
(五)材料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依法签订合同。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昆明市商务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