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针对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经招标人确认作出以下回复。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6)主要管理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10 年以上。”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要求与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技术负责人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冶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要求相互矛盾,请招标人明示职称专业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对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要求为资格要求,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技术负责人职称为评分项,不存在相互矛盾,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发票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此处的发票要求是需要提供最后一张发票还是过程中任意时间段的一张发票即可?回复:应为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金额应在壹亿元以上。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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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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