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焦化厂5-6号焦炉增设脱硝反应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人提问已收悉。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如下:
1、技术规格书P6中“新增氨气喷射管路和喷氨格栅”
疑问:氨气喷射管路和喷氨格栅是否可以利旧。
回复:6号烟气管路需新增氨气喷射管路和喷氨格栅;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5号烟气管路可以利旧或者新增氨气喷射管路和喷氨格栅。
2、招标文件P14中“主材甲供,甲供材料品种、价格见附件3”
疑问:请明确需建设设施甲供材的范围。
回复:甲供材范围详情见附件3。
3、技术规格书P8中“含脱硝烟道非金属补偿器、烟道及支架、楼梯平台等。”与P12“主要工艺设备清单中金属膨胀节”相矛盾。
疑问:烟道膨胀节是采用金属材质还是非金属材质。
回复:烟气膨胀节采用不锈钢金属材质。
4、请提供图纸:
(1)脱硝SCR本体及进出口烟道的平立面图
(2)风机平立面图、进出口烟道立面图、基础图
(3)拟用地区域地下管沟布置图
回复:第(1)(2)部分图纸见5#、6#脱硝竣工图,第(3)部分图纸无法提供,若有需要可到现场实际踏勘。
5、技术规格书P11中“涉及燃气及易燃易爆区域需选用防爆设备”
疑问:请明确SCR区域是否为防爆区域。
回复:初选址位置属于防爆区域。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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