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灌区2025年日常维修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18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66号
采购人(全称):******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灌区2025年日常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66号
(3)项目内容:韶山灌区2025年日常维修养护服务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一、二级、三级、四级排水沟清淤及界沟砍柴清淤、入渠沟清杂清淤,渠堤路面铺沙及局部修补,内坡除草、洋潭、总干、北干、南干、左干、右干、三湘分流、陈列馆段清淤、洋潭、总干、北干、南干、左干、右干、三湘分流、陈列馆段打捞丝草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04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捌万陆仟肆佰捌拾叁元零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 金额 |
整包 | 韶山灌区2025年日常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 ******有限公司 | 韶山灌区2025年日常维修养护服务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 1 | 年 | ******.04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按采购方指定地点。
方式:中标单位应当在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
4.付款方式:(1)本项目按实结算,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所属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服务,每季度采购方按照《韶山灌区工程维修养护考核办法》对中标方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支付当季度服务费用(季度服务费用依照季度工作任务,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的80%,控制年度总费用不超过中标总价,余款20%作为考核中的奖罚机制按年度日常养护时间节点进行支付。(2)付款前中标方应当向采购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服务费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þ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7月18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采购监管部门执1份,招标代理机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18日
甲方(公章):******管理局 | 乙方(公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陈飞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 |
| 账号:************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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