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宁明三月花国际大酒店及配套
星和·锦绣华府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
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宁明三月花国际大酒店及配套星和·锦绣华府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共涉及2个地块,调整范围1为广西宁明三月花国际大酒店及配套星和·锦绣华府项目地块,用地总面积31229.38平方米;调整范围2为新宁路东面地块,用地总面积1822.71平方米;总用地面积为33052.09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9日(共30天)
三、调整内容
(一)用地范围调整:将调整范围2纳入整体用地范围,调整后,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052.09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条件调整
调整前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范围1与调整范围2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0%;配建商业、酒店不高于20%)。规划指标均为: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0%;配建商业、酒店不高于20%)。规划指标:1.0≤容积率≤3.3(住宅容积率≤3.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机动车位配建:住宅0.7泊位/户,商业0.4泊位/100m2建筑面积。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一)宁明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二)展示栏张贴:
项目用地对外醒目位置。
(三)因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资源局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邮编:532500)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调整后平面图
******资源局
2025年7月21日
星和·锦绣华府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
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宁明三月花国际大酒店及配套星和·锦绣华府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共涉及2个地块,调整范围1为广西宁明三月花国际大酒店及配套星和·锦绣华府项目地块,用地总面积31229.38平方米;调整范围2为新宁路东面地块,用地总面积1822.71平方米;总用地面积为33052.09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9日(共30天)
三、调整内容
(一)用地范围调整:将调整范围2纳入整体用地范围,调整后,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052.09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条件调整
调整前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范围1与调整范围2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0%;配建商业、酒店不高于20%)。规划指标均为: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0%;配建商业、酒店不高于20%)。规划指标:1.0≤容积率≤3.3(住宅容积率≤3.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机动车位配建:住宅0.7泊位/户,商业0.4泊位/100m2建筑面积。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一)宁明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二)展示栏张贴:
项目用地对外醒目位置。
(三)因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资源局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邮编:532500)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调整后平面图
******资源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