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为群众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禄丰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在禄丰市辖区范围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依法投诉举报提供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即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即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即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即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即无审批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七)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878-******。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
(三)信函投诉举报。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禄丰市司法局法制工作管理股,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侏罗纪大街,邮政编码:651299。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四)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后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的,仍可向禄丰市司法局反映。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公告。
禄丰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7日
一、线索征集范围
在禄丰市辖区范围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依法投诉举报提供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即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即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即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即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即无审批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七)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878-******。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
(三)信函投诉举报。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禄丰市司法局法制工作管理股,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侏罗纪大街,邮政编码:651299。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四)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后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的,仍可向禄丰市司法局反映。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公告。
禄丰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