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全市2024年散煤削减替代任务23.49万吨完成7.2万吨,完成率仅为30.65%。
二、整改目标: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
三、整改措施:
1.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上、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
2.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户清洁取暖改造意愿,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农村地区热源改造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县无10蒸吨以上、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我县已完成清洁取暖农村地区热源改造35059户,减少散煤使用70118吨。
3.拜泉县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数为12693户,截止目前,共改造7786户,占总任务的61.34%。其中采取简易阳光棚模式改造3807户;采取苯板保温改造、窗户保温改造、高强度阳光板建设阳光保温棚3种模式改造3979户。下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档案的完善等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拜泉县拜泉镇东三北二路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委员会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