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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流域宁阳沟水系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南四湖流域宁阳沟水系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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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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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流域宁阳沟水系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四湖流域宁阳沟水系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宁审批投资字【2023】476号,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四湖流域宁阳沟水系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NY-GC-******-01-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宁阳沟主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8.7公里,生态护岸两岸17.4公里,建设湿地约0.3平方公里,清理污染底泥 39.1万立方米,生态步道建设长度17.4公里;生态沟渠治理7.9公里,罗河综合治理3.25 公里,生态护岸6.5公里;赵王河生态治理4.5公里,生态护岸两岸9公里;污水管网建设18公里,雨水管网建设9.2公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4建设地点:宁阳县泗店镇

2.5招标控制价8966.88万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50万元(固定不变),工程施工8916.88万元

2.6项目计划建设期预计为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4.2、施工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

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5728日至202581(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新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819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819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下载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联系方式:******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人民政府

   址:******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A3134

联系方式:******

人:郑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经理

电   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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